子女“不再继承”父母房产?今年起,全按“新规”办,闹也没用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2-02 11:47:46
  • |
  • 作者: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462

子女“不再继承”父母房产?今年起,全按“新规”办,闹也没用

发布时间:2021-02-01 10:33:28

这些年不断攀升的房价让想买房的人犯了难,和20年前相比,房价上涨了十多倍,一线城市的房价每平米基本在4—10万,二三线城市也大多在1万以上,这意味着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至少要花费百万。

如果没有父母的帮助,仅靠年轻人几千的工资,恐怕要攒几十年。而现在已经买了房的年轻人中,绝大多数都背上了房贷。

即便是这样,大家对买房的热情依旧不减,除了刚需买房外,学区房、婚房、养老房也成了不少人的选择,所以很多家庭不只有一套房子。在父母去世后,为了分得房产,子女们反目成仇的事情不在少数。

2021年,《民法典》颁布,关于继承的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换言之,从今年起,父母的房子全部按新规继承,房子不用再争了。

1、处分不动产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

这是什么意思呢?给大家举个例子。一对再婚夫妻在婚后一起买了房,因为男方出了大部分的钱,所以房子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。夫妻二人以及女方的女儿三人一起生活,女儿也尽到了赡养的义务。不过后来男方立遗嘱声明,要把现在居住的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亲生儿子,这样是可行的吗?

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女方有权拒绝。首先有一点是很明确的,房子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,也就是说,男方无权处理房子的全部产权,这也就解释了“处分不动产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”。

另外,女方的女儿虽然是非婚生子女,但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,而且其女儿也进行了赡养,所以她是有继承权的。

2、扩大继承人范围,侄甥也能继承

过去合法继承人是第一、第二顺位继承人,但新规明确增加了侄子、侄女、外甥、外甥女为代位合法继承人。当然了,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去世之后,侄甥才可以继承。

在新规下,对于那些没有尽孝、不赡养父母的子女,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选定继承人,就算是子女来闹也没用,所以说子女也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。

3、新增两种立遗嘱的方式

新规增加了录音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方式,要求要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,以此来防止出现老人被胁迫的情况。

此外,在老人有疾病、重伤等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需要提醒的是,也需要两位见证人,而且如果脱离了危险,口头遗嘱就失效了。

4、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

过去公证遗嘱是有优先权的,也就是说不管父母在世立了多少份遗嘱,最后都以公证遗嘱执行,其实这样的方式是有弊端的,对于那些腿脚不方便的老人来说,想修改遗嘱很困难,有些老人即便是想修改也干脆作罢。

而“继承新规”表明,公证遗嘱优先权被取消,最后执行的是最新一条有效力的遗嘱。

除此之外,独生子女要注意了,有2类房产无法过户。

1、被继承人没有明确归属的房子

2020年11月报道的一则消息称,在父母去世后,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被告知不能够全部继承300万元的房产,这是怎么回事呢?

其实这是因为父母没有立遗嘱,也没有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导致的,小丽的奶奶也是第一继承人,在奶奶去世后,小丽的大伯和姑姑也能继承。独生子女不能继承房子?不少人表示太扯了,所以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,记得提前立遗嘱和过户。

2、宅基地和老公房家属院

宅基地和老公房家属院之所以不能继承,是因为这类房子,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,所以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没办法继承。

对于《民法典》做出的新调整,有人表示支持,也有人反对,他们认为这样一来纠纷会更多,你有什么看法呢?

本文由新业财经原创出品,未经许可,请勿转载,违者必究。

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,快来关注新业财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