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入馆需知
1、本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。
2、入馆请注意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
3、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,馆内严禁使用明火,请不要在馆内吸烟(吸烟一次罚款100元),不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馆,不带宠物进馆。
4、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,将背包、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寄放到存包柜后,再进入借阅区域。闭馆后务必将存放在存包柜中的物品取走。
5、请办妥外借手续后再携带书刊离开借阅区,擅自将书刊带出借阅区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6、请保持馆内安静,不在馆内喧哗,进入借阅区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。
7、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,勿在借阅区饮食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;不在墙面、地面涂画。
8、请爱护并合理使用文献资料等图书馆资源,爱惜图书馆公共设施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9、未经批准,阅览室内禁止照相、摄像。
10、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,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。
11、请您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,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照章办事。
二、借期提示
图书及合订刊借期30天,可续借1次,读者可到馆在自助借还机办理续借手续,也可登录本馆网站(网址:www.lylib.cn)或微信进行网上续借,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。到还书日期既没有归还又没有办理续借手续的,过期每天每册收取文献使用过期费0.1元,最高上限为20元/册。
三、书刊损坏、丢失处理提示
1、损坏或丢失电子芯片、书标、条码、书皮,每项罚款2元。图书污损,每页1元,污损超过10页,按丢书处理。
2、读者丢失图书,应在借期之内向借书处报告,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,并交纳电子芯片费2元。如果无法赔偿相同新书,则视所丢图书情况,分别按下列规定赔偿:
中文图书:按不同版期确定赔款倍率,1980年以前版(包括1980年),赔书价的30倍;1981年至1990年版(包括1990年),赔书价的20倍;1991年至1999年版(包括1999年),赔书价的5倍;2000年以后版(包括2000年),赔书价的3倍;合订期刊,赔偿合订价格的3倍。
四、偷窃文献处理提示
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带出借阅区,或采取作伪调换,将所借文献私留,以其他文献充数还回,均视为偷窃文献。对偷窃文献行为,视对文献造成损失轻重程度进行处理,情节较轻的给予读者卡停用180天处理,对于情节严重、态度恶劣的,吊销读者卡,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