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挖掘隆尧文化底蕴,保护我县文化遗产,丰富和充实馆藏文化资源,使之服务社会、服务百姓,隆尧县图书馆长期面向隆尧县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性团体及个人征集隆尧县地方文献。
现本着突出地方文化、传播隆尧人文、提升馆藏价值的原则,制定如下征集标准:
征集范围:
①有关地方史志、水利志、资源志、人物志、地名录、民俗风情、历史典故、名人传记、文学作品、书法字画、民间工艺作品及古迹的考证材料等等反映隆尧历史发展的各类图书、文献资料及实物。 ②隆尧县各界著名人士的照片、手稿、日记、信函、传记、回忆录及其主要著作。 ③地方出版物。包括本县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术团体、群众团体及其它各界出版印制的各种资料。
另外,民国以前(1911年以前)及文革期间,中国境内出版的纸质出版物内容无限制。
征集办法:
征集方法由物主提出意见、协商确定。具体包括:
欢迎收藏有上述内容图书、文献资料并愿意提供有关情况者,来人、来函或来电与隆尧县图书馆联系。
图书入藏要求
一、图书入藏范围
1.征集图书文献必须思想健康、内容完整、七成新以上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(杂志、报纸除外)。
2.各个历史时期社会著名人士的档案资料,包括手迹、书稿、信函、自传、日记、札记、回忆录及录音、照片、电子文档等,尤其是隆尧籍人士编著的各种图书资料(含杂志、报纸等)。
3.有价值的电子、音像出版物。
4.能体现地方历史文化发展的、不局限于纸质文献的各种文物、艺术品等。
二、以下图书不予入藏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2.破损严重的图书。
3.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。
4.内容陈旧,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5.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6.多卷册不成套的零散书刊。
7.本馆馆藏复本达到10本及以上的图书。
三、受赠图书管理方法
由本馆文献资源建设部门筛选、查重,进行登记、分类、编目、加工等,入库后进入各阅览室向读者开放。“读者捐赠”公告栏中公布捐赠人的姓名和单位。图书馆视捐赠图书资料的种类及数量向捐赠人授予荣誉证书。
四、权益处理
1.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,图书馆根据本馆的馆藏及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
2.所捐赠图书文献,图书馆一经接收,均不退还,其所有权归图书馆所有。
3.对受赠到馆的图书,由采访馆员在书名页加盖本馆“收藏章”,正式进入馆藏管理渠道,经整理分编加工后供读者借阅。
4.建立文献捐赠专栏,不定期公布捐赠人姓名、捐赠图书名称等信息,授予捐赠证书,予以宣传和鼓励。
五、其他捐赠
隆尧县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专用资金和图书馆设备捐赠。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使用。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贵重的捐赠,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,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。
六、捐赠时间
长期。
联系部门:隆尧县图书馆
联系电话:0319-6661809
电子邮箱:lytsg788@163.com
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康庄路县文化活动中心788号
邮编:055350